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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3-01 09:55
来源:本站
根据陕西省民政厅陕民发[2023]76号关于印发《社会团体换届工作指南》的通知和《咸阳市慈善协会章程》及咸阳市民政局关于社会团体换届工作的相关规定,第三届理事会任期即将届满。为确保换届工作依法、规范、有序进行,特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一、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
(一)成立换届选举委员会
1.设立依据:根据《咸阳市慈善协会章程》,由第三届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设立“咸阳市慈善协会换届选举委员会”(以下简称“选委会”),全权负责本次换届选举工作。
2.人员构成:选委会由11人组成(单数),包括:协会党组织负责人1名、第三届理事会负责人代表2名、常务理事代表3名、监事代表2名、会员代表3名。具体名单由常务理事会提名并表决通过。
3.负责人:选委会设主任1名、副主任2名,由常务理事会从选委会成员中任命。主任为换届工作总负责人。
4.公告:选委会成员及负责人名单产生后,于3个工作日内通过协会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及书面通知等形式,向全体会员公告。
5.解散:换届工作全部完成,新一届理事会正式履职后,选委会自动解散。
(二)选委会主要职责
1.研究制定《换届工作方案》及具体实施细则,并提请常务理事会审议。
2.组织对全体会员资格进行重新审核与登记,拟定《第四届会员代表产生办法》,审议并公示《第四届会员代表名册》。
3.负责第四届理事、常务理事、监事、负责人(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监事长)候选人建议人选的民主酝酿、协商与提名工作。
4.组织起草《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》、《财务工作报告》、《监事会工作报告》、《章程(修正案草案)》、《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(草案)》、《选举办法(草案)》等全套会议文件。
5.负责与市民政局沟通,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送各项换届材料。
6.负责换届会员代表大会的会务组织、选举实施及档案建立工作。
7.处理换届期间的公示、异议及其他相关事宜。
二、换届工作总体时间安排
本届换届工作自2026年1月启动,至2026年5月召开会员代表大会,总体安排如下:
(一) 筹备启动阶段(2026年1月):成立选委会,制定方案,启动离任审计。
(二) 酝酿准备阶段(2026年2月-3月):审核会员、推选代表、酝酿人选、起草报告文件。
(三) 报批与公示阶段(2026年4月):报送材料,公示代表与候选人。
(四) 会议召开与备案阶段(2026年5月):召开大会完成选举,办理备案变更手续。
三、主要工作程序与具体要求
(一)会员代表产生
1.第四届会员坚持面宽量大吸收,原则上数量不受限制。第四届换届采用会员代表大会形式。
2.选委会根据本会会员构成,制定《第四届会员代表产生办法》,明确代表名额、分配原则、资格条件和推选程序。会员代表应体现广泛性、代表性和专业性。
3.《第四届会员代表名册》经选委会审议通过后,通过协会官方渠道向全体会员公示7日。公示期内收到异议的,选委会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并公布结果。
(二)候选人提名与资格审查
1.任职条件:所有理事、监事及以上职务候选人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
① 坚持党的领导,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,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;
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,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;
③ 热爱慈善事业,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、经验和能力;
④ 身体健康,能正常履职,年龄不超过70周岁;
⑤ 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。
2.提名程序:选委会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、民主协商基础上,提出理事、常务理事、监事、负责人(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监事长)的候选人建议名单。
3.领导干部兼职:严格执行干部管理相关规定,兼职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,坚持“先批后选”。
4.规模与结构(拟定):
① 理事:不超过会员代表总数的1/3。
② 常务理事:从理事中选举产生,人数不超过理事总数的1/3。
③ 负责人:会长1名,副会长若干名,秘书长1名(专职)。负责人总数不超过常务理事人数的1/2。会长不得兼任秘书长。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(不含聘任)由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。
④ 监事:设立监事会,由3名监事组成(单数)。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,监事长可由大会直接选举或由监事会间接选举产生。监事不得由理事、财务负责人及其近亲属兼任,且不得与负责人来自同一单位。
5.审核与公示:负责人候选人建议名单(含领导干部兼职批文)经选委会审议后,按规定程序报请市民政局前置审核。审核同意后,将新一届所有候选人名单向全体会员公示7日。公示期内异议处理同上。
(三)换届审计
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,对第三届理事会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。审计时间至2025年12月31日。审计报告将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并公示。
(四)材料报批
2026年4月上旬,向市民政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报批:
1.《换届筹备情况报告》(含会议情况、会员代表数、拟定下届组织架构规模、时间地点等);
2.拟修订的《章程(草案)》全文;
3.《法人离任审计报告》;
4.拟召开的会员代表大会详细议程;
5.拟任《理事、监事候选人花名册》(含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、工作单位及职务、拟任社团职务、政治面貌等)。
(五)会议通知
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至少7日前,将会议时间、地点、议程等事项,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会员代表。
四、换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程序
(一)会议有效性
大会须有2/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,方为有效。
(二)主要议程与表决选举程序
大会主持人(通常由选委会主任或上届会长担任)按以下程序组织:
1.审议通过文件:依次审议并表决通过《大会议程》、《选举办法(草案)》,以及总监票人、监票人、计票人建议名单(候选人不得担任)。
2.审议工作报告:听取并审议表决《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》、《财务工作报告》、《监事会工作报告》。
3.审议表决章程与制度:审议并表决通过《章程(修正案草案)》。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《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(草案)》,会费标准必须为明确金额。
4.选举理事、监事:
① 宣读理事、监事候选人名单及情况介绍。
② 由监票人组织投票、计票。选举可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,具体方式在《选举办法》中明确。实行等额选举。
③ 总监票人宣布理事、监事选举结果。新一届理事、监事当选后,上一届相应职务自动终止。
5.选举负责人与常务理事:
召开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(会员代表可列席),从当选理事中选举产生常务理事、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(如章程规定为选举制)。选举结果由新当选会长向会员代表大会宣布。
(三)选举后续工作
1.大会结束后,形成详实的《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》,记录各项决议内容及表决方式、票数等。
2.及时进行新闻宣传,发布换届选举结果公告。
五、变更登记与备案
会员代表大会结束后30日内,完成以下工作:
1.备齐以下材料,报市民政局审核:
①《陕西省社会团体换届备案表》
②《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》及新章程
③《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》(法定代表人原则上由会长担任)
④《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》(每人一表,附领导干部批件)
⑤《法人离任审计报告》
⑥《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》
⑦《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》
⑧《理事、监事花名册》及《社会团体基本信息备案表》
2.待市民政局审核通过后,30日内向市行政审批局办理换届备案及涉及变更事项(如名称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等)的登记手续。
3.完成备案登记前,视为换届工作未最终完成。
六、工作纪律与要求
1.坚持党的领导:换届全过程须在协会党组织领导下进行,重大事项决策前应听取党组织意见。
2.严格依法依规:确保每一个步骤、每一份材料均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要求,程序合法合规。
3.充分发扬民主:保障会员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选举权和监督权,各项公示、征求意见环节必须落实到位。
4.严肃选举纪律:严禁任何形式的拉票贿选、干扰选举等非组织行为。选委会成员及工作人员须廉洁公正。
5.确保平稳过渡:统筹安排好换届工作与日常慈善业务,确保工作不断、队伍不乱、平稳交接。
本方案经咸阳市慈善协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。
咸阳市慈善协会换届选举委员会(代章)
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二日